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倾心研发的一款税务服务应用,专为处理各种税务事宜而生。功能相当全面,用户通过此平台可以轻松办理多项税务事务。
1、支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、收入纳税明细查询、异议申诉、涉税证明材料上传和委托代理等多项涉税业务处理。
2、应用还提供在线咨询、热点问题解答和帮助中心等诸多实用功能。
1、首先打开软件,在首页找到并点击“我要办税”按钮;
2、在税费申报选项中,找到并点击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按钮;
3、接下来选择相应的年份;
4、然后点击“我已阅读并知晓”按钮;
5、最后点击下一步,之后按照提示完成申报即可。
1、纳税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2、文书表单可在省级税务局官网的“下载中心”查找下载,或者到办税服务厅领取。
3、税务机关提供“最多跑一次”的便捷服务,资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下,只需亲自前往税务机关一次。
4、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纳税人,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如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,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印章。
6、若纳税人拥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,首次报送信息时需完成实名身份信息验证,并将其作为纳税人识别号;不具备身份号码的,税务机关将为其设定识别号。
7、自然人可凭借报送身份信息时的身份证件,向税务机关申请查询或打印纳税人识别号。
8、享受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养老赡养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,需向税务机关提交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》。
9、纳税人应及时更新身份信息报告或变更,未及时处理将影响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等事项。
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)身份信息报告
申请条件
不适用“一照一码”和“两证整合”的纳税人,如符合以下情况,应进行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)身份信息报告:
1、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但由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批准设立的(如社会团体、律师事务所等)。
2、因经营地址变更等原因,注销后恢复营业的纳税人。
3、有独立经营权、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缴纳费用的承包人的。
4、在我国境内承包建筑、安装、装配、勘探工程及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。
5、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获有关部门批准,但未经过相关审批的。
6、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的。
7、根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税义务的纳税人,需登记扣缴税款。
如上述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)身份信息变更,也需通过此事项办理。
v2.1.6版本
1.优化部分功能的用户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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